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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羊峪片语

2012年04月6日,星期五

96年第一次在八达岭看到长城,之后的十五年时间里,在几十个地方与长城相会,再没有对它失望过。虽然琐事缠身、有无数理由不去,但真想去啊,于是上网订了张去滦县的火车票,于是白羊峪成行。

舒国治曾经写道:在流浪中,多余的钱只能干多余的事。户外时,多余的装备大概也是这样吧?所以不再像06年带队时涮羊肉、炒菜……户外有时候也需要简单一点。难忘07年夏天那次小五台,状态很差,体力几乎透支,跟小魔一起被大部队远远甩在后面,幸好有nkbear留下来等待和陪伴,还有10年小五台连穿,西台返回时我走错了路耽搁了时间,小强放弃了走南台的机会,留在中台等我……直至今日想起来还暖。所以馒头问我做压队如何时,马上就答应下来——其实做压队挺容易的,大部分时候,不需要做什么事,稍微有点困难的是需要有一颗不急躁,不好胜的心。时间往前几年的时候,看着别人在前面走得太慢会着急、会不耐烦,只要体力许可,会尽量走到前面一点,这样会有更多的时间休息。有时就会想着记起97年林清玄先生给写的字:“清净心看世界,欢喜心过生活”,现在终于可以比较沉得住气,体会一下林先生的禅意。——喜欢看着二十来人的队伍在前面沿着长城延伸向远处白云中的敌台,蓝天下运动着的的彩色小点点让人心情莫名的好。
脚踝伤很讨厌,一开始的上坡就隐隐作痛,好在白羊峪难度、强度总体来说不大,走一会儿之后就不大注意脚踝的事情了,风大的时候想起前年中秋入夜后一个人在中东山脊关闭头灯攀爬时几乎被大风掀翻时的孤独感,有同伴的感觉真不错。夜晚,R1ckz给大家指星,眼前仿佛是03年的长白山、06年桃林口、08年大海陀那不时划过流星的星空,每次都是不同的伙伴——身边的人、事流转,对于那些亿万年的星座,只是短短的一瞬。
因为一直在后面走,所以身边常见的也就是那么几个人,我觉得东北老乡小管子最好玩,虽然一般都在照顾两只小鸟但是每次拍照时手势“2”得相当地道啊~皇叔瘦瘦高高的背影永远是我相机里的主角。其他人大部分时间都在远远的前面,不过越来越发现,每个人各有自己的个性和精彩。我看着馒头联系包车、探路、在营地忙前忙后,一路捡垃圾,就越发感觉想把自己扔在这个团体中,朋友,永远是出行中最大的期待、收获和惊喜。

宁静的夏天-4

2012年02月23日,星期四

奔驰在若尔盖草原上(2011.8.19-20)

从唐克回到若尔盖神仙居时,差不多坐了一天的车了,大家都感觉有点疲劳,也就没有下楼参与热热闹闹的围炉夜话,这时,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儿过来敲门问我们是不是要去郎木寺,他们有两人求拼车,求被捡~~于是,就这么简单,我们现在是六人行了~~~
次日清晨,吃过早饭,联系好包车回来,这两个新伙伴居然还在睡……叫起来,出发。
给我们开车的是一位叫建明的师傅,看着很敦厚淳朴的样子,跟他聊天时,他问什么答什么,不问也不怎么说话,就是安安静静地开着车。后来聊天知道,他是个虔诚的藏传佛教徒,车里夹着佛经,他说没事的时候就拿出来念念,车里还贴着达赖喇嘛和好几位活佛的照片。他是藏族,本来小时候连名字都没有,后来有一次去医院看病,医生觉得没名字都没法写病历,就随便给他起了这个名字,于是一直叫到今天。
我国最美的四大草原之一若尔盖草原果然名不虚传,那蓝天绿草怎么看都像在photoshop里调过饱和度,大朵大朵的白云让我抬头看天总是看到脖子酸痛。同行的几人互相聊聊才知道,大眼睛的成都姑娘是个小小的老板,开着自己的两家格子铺,生意总有点不好不坏出来散散心;不怎么健谈的小帅哥是刚刚毕业,上班之前出来放松一下,他已经走了一两个月了,他未来的职业呢,大眼睛姑娘神神秘秘地说:“很可怕!是切骨头的医生呀”,后捡的两个人,年龄轻点的是即将工作的学生,年龄长一点的居然是他实习单位的老板……真是无奇不有,旅行居然还有这样的古怪组合。
反正车里唧唧咋咋的就很热闹,到了一大片点缀着野花的草甸,我们请师父停了停车,这里真让人心醉,柔软的点缀着不知名野花的草甸不论,远处还有绕着薄雾的青紫色的山。后来的小伙太有活力了,他在草甸上狂跳,疯跑,腾空旋转720度拍照,连他的老板也疯得像个十几岁的小男孩。天有点点阴,空气潮乎乎的很舒服。
车到到郎木寺,还没到之前想去的神仙居,就看到了另一个名叫“旅朋”的青年旅社,决定就住在这里。刚进去,就看到屋中央是一个有趣的炉子,中间放着水壶烧水,水壶旁边平平的地方在拷牦牛肉,老板大喊着吃肉吃肉,我们就每人吃到一块刚刚烤出来的牦牛肉。凄风冷雨、饥肠辘辘,突然来到这么一个暖和的屋子,有喷香的肉吃,情绪马上高涨起来。安顿好以后,就是喝酒吃肉的时光,青稞酒味道不错度数不高,牦牛肉劲道有嚼头,很是合我胃口,旁边的几个房客完全没有拘谨的样子,原来有的工作人员也是作义工的房客客串的。

晚上继续烤牦牛肉,看着天色完全暗下来,大概晚8、9点,从九寨过来的丫丫和小叔才到这里,感觉小叔状态很不好,连牦牛肉都吃不下,就是坐在火炉边抱着一个大瓶子喝水,过一会儿由丫丫陪着去吃面了~~我隐隐地为他们错过了一段一起扯淡的时光而惋惜。
晚上,我在火炉边写了十几张明信片给远方的朋友们,周艳还给其中几张上画了几笔,挺有意思。我希望这样的时间不要流走。

宁静的夏天-3

2012年02月23日,星期四

五彩世界到青色天堂(2011.8.18-19)

九寨的门票真贵……可它贵得确实很值。我们紧赶慢赶走了一天,照了不计其数的照片,可照片又怎么能描绘九寨水的万分之一呢?一天走下来,就像走过了最生动的山水长卷,而它又不是简单的墨色,水是五彩的。
晚上回到青旅,跟赶过来的丫丫小叔会合。接下来就是享受青旅的扯淡时光了~~喜欢住青旅,倒不全是因为它便宜——阿色那种老流氓可以轻易找到价格上秒杀一切青旅的旅店,但是他却找不到青旅的气氛。洗完澡后在院里闲聊,小叔过来说,这儿有倆姑娘没想好去哪,你们可以捡上~~没聊几句,其中一个叫周艳的胖乎乎的大眼睛姑娘就决定跟我们一起去若尔盖草原。天色渐暗,我们转移到一楼大厅里聊,桌子不多,有一个桌子上有一小帅哥自顾自地上网似乎是查攻略,我们就厚着脸皮占据了他身边的位置,把他挤在角落里,我还翻出了奶茶和松潘买的杨梅酒,夜色渐渐沉下来。终于,那个孤单的小帅哥受不了我们这帮吵吵嚷嚷的家伙,撤退了……
次日清晨,天没亮我们三人就到汽车站等车,终于上车后,我们并排坐,冤家路窄啊~周艳身边正是昨晚那个被我们挤走的小帅哥;)原来他也去若尔盖~~再次变成四人组。
长途车天蒙蒙亮出发,一会儿山谷,一会儿爬坡,一会儿又是行进在大片青色的草甸间,中午时分,若尔盖到了。很轻松就找到了之前联系好的神仙居青旅住下,听说有黄河九曲的唐克和花湖那边村民和旅游公司有点纠纷,似乎去不成,但是我们还是觉得应该没事,打算去看看。丫丫和小叔继续在九寨游山玩水,我们继续给他们打前站。
以前旅行是看景,现在是看人,九寨是最美的图画了吧~可我觉得相逢与分离的故事才是旅途上最美的一则呢。

记得阿色说他们以前去唐克的时候,遇上下雨,被浇成落汤鸡。我一点都不奇怪:这事儿嘛,明明就是靠人品的。我去了估计不至于那么惨。
阳光那么好!让我们睁着眼睛贪婪地看着窗外的绿色却看不够,路过一处风景如画的山坡,下来撒撒欢儿,发现躺在地上拍人可以拍得很精彩:背景是湛蓝的天上还有悠悠的白云在散步。软软的草甸让人只想奔跑,再摔倒。
真的到唐克了,沿着栈道向山顶上爬,开阔的远方是蜿蜒的黄河九曲,这路还真不近,走了一会儿才到山顶,远处的大片大片的云,还有太阳时不时地从云缝里射出金光,投射到流向远方的黄河。这是我曾看到的黄河么?当年过黄河大桥的时候,他离我那么远;在壶口看他的时候,那么磅礴和刚烈;现在只是如此平静地在青色的原野上盘绕,安静地只能听见风声。
山顶上风不小,只穿了衬衫的我看到几个户外装扮的大哥大嫂爬上来,一大哥还穿着羽绒服,心里感叹,原来我还真挺皮实抗风的啊。周艳和小帅哥总是抱着花花草草拍照,好一会儿才上来,等他们的时候我就就想对着九曲黄河发呆,待看它头顶上的云聚云散,等到她们爬上来,投在黄河前后的云影已经不那么明显,太阳只是从不多的缝隙中放着金光,快下雨了吧~~
我们四人手挽手拍了几张合影就慢慢下山了,心里还隐隐约约有点舍不得。到山下,上车。汽车驶离的时候,身边倒没什么雨——毕竟我们跟色老师的人品就不在一个层次上嘛~~~
路上景色极为开阔,远处越来越阴,渐渐可以明显地看到远方有条雨柱连接着密云和草原——在下雨!以前印象中的下雨,都是天由晴转阴,渐而至雨点纷落,这样清晰地看到远处在下雨不在这么辽阔的地方大概很难。当雨点噼噼啪啪地砸到车窗时,心里充满幸福感。

宁静的夏天-2

2012年02月22日,星期三

巧遇
到了成都,我们转了锦里,转了宽窄巷子,城市里的商街总让人感觉不那么过瘾,散步在武侯祠大街,成都夜晚湿润的空气很舒服。我喜欢看大街上闲适或匆忙的人,他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并不知道,但这一刻,我们互相成为了彼此生活的场景。
走着走着,突然我站住了,这怎么可能!
面前出现一个高挑的姑娘,肩背着大个旅行包,胸前还挎了个小包,这不是刘雯吗?!02年,我们在沈阳认识,一起爬山宿营,一起聚餐腐败,03年的某次棋盘山野餐,大家背山面水的地方彻底放松了一回,那天,有人早起放风筝,有人下水裸泳,有人对着越野车后的音响跳舞,反正大家都喝了不少,很多人笑也不少人哭,当时不算特别熟的刘雯选择找我借肩膀哭了一场,我没问她想起了什么,就是那么很安静地呆着,偶尔安慰她两句,于是就变得很熟,之后同行徽州,在一个大公司担任内勤的她出发前就把行程还有沿途的很大一部分吃住还有包车都搞定了,于是这个只有两人的旅行团,它是领队,我是团员,顺顺利利地转了一圈徽州。可以说是我在沈阳最铁的几个朋友之一了。
这次她是独行西藏,好不容易抽出点时间的她飞到拉萨刚过了高反一关后却被悲催地被单位通知要开一个她没法缺席的年会,不得不高价订了头等舱机票,从成都转回去武汉开会。平时不离开在沈阳的她和一般呆在天津的我竟然传奇地在成都街头路遇——真是小说家都难以虚构出这么匪夷所思的桥段。
她说:能这么巧遇到你可能是我这次悲催旅行里唯一值得欣慰的东西了。我只是无耻地笑话她。
怀念
次日我就早起奔向九寨,车过汶川,依稀还看得到那场灾难的痕迹。映秀,这就是我的好兄弟陈军夫妇牺牲和长眠的地方么?想起你的笑容,你略带玩世不恭的样子,似乎仍在眼前。几年前,是你让我对这场灾难有了切身之痛,几年后我来到你生活和战斗过的地方。如今那凶险的地势仍让我感到寒意,那耸立的,缭绕着云雾的群山啊,在这里,我们又在一起了。过了汶川,阳光洒下来了,温暖的阳光里,是新的生活。

宁静的夏天-1

2012年02月22日,星期三

认识自己的无知是认识世界最可靠的方法。
——题记
不知道怎样才算是成长,但是从旅行而论,我是越来越不靠谱了。想走很多的路,看很多的风景,认识形形色色的人。当年什么也不知道就敢带着二十来人去旅游,到越来越“有经验”,出行前就开始看攻略,做计划,身未动心已远,似乎越来越知道怎么“合理”地安排行程了。但是工作后却重新开始不靠谱,出去做功课越来越少。开始是不再查找去哪吃饭,接下来不再计算怎么坐车,再下来是不考虑目的地的景色,这一次,干脆连去哪儿都不知道了。好在我有很好的三个同伴——长路当然要跟喜欢的人一起走过:丫丫、小叔、kaka,都是很喜欢的人。我们提前一周买了张14号去成都的火车票,算是确定了出发时间,具体的事情?管它呢,有时间再查吧。决定了要出发,旅行中最困难的部分就已经过去了。
后来果然跟我估计的差不多:大家都挺忙,直到出发时也没决定要去哪,只知道,到了成都以后,向北走可以去川北甘南,向西可以走川藏去拉萨,向西南似乎是可以去稻城亚丁泸沽湖再去怒江吧?具体往哪去,怎么去,火车上再说。

很奇怪,每次出门,我总能在卧铺车上睡得很好,成长,带来更丰富也更忙碌的生活,只有在路上,才能真正抛开一些平时抛不开的事情。于是,看上去会因为各种原因紧张的旅途,却成了完完全全放松的地方。我不能违心地说我对风景没有期待,但是能上路真的已经很好很好了。后来决定走川北甘南,我暗暗喜欢这个选择,年保玉则,近了。
It\'s my life

kindle改变生活

2012年02月3日,星期五

不知不觉中,自己的生活正被kindle改变。
2001年前后,在东北设计院上班时,跟同屋的哥们每晚睡前会各自打开床头灯读会儿书,这一直是我对设计院生活最美好的回忆之一,虽然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过了。
在某种意义上说,kindle帮我部分地找回了这种生活。
之前一直想买个能看书的电子产品,但是究竟买哪样,颇纠结了好几天。我想买的是一个这样的产品:
基本功能和要求:能看txt、pdf、doc;便携。
扩展功能和要求:上网,看视频;不贵。
最好还能够:玩游戏、听歌。
于是就买了口碑并不太理想的kindle fire,毕竟,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我一直不觉得自己是个会天天老老实实用它看文献的人,或许上网、装扩展app才是我更想要的吧?
买的过程很简单,平安夜时觉得不值得为此事纠结太久,就直接在淘宝上下了订单,几天后就到手了。
买来后满意之处:样子简洁、显示精美、功能丰富、价格便宜,带着出门或是坐车时用很方便,比9.7寸的街机ipad方便——毕竟小了有一半,带着方便多了,直接揣兜里就可以了。
还不够理想的:稍微有点沉,躺在床上看书时,稍微觉得有点沉;深度定制的android系统,用起来感觉稍微有点不习惯,不如我的Nexus s用着那么爽;amazon系的功能,其实我用起来并不多,或者说,我还没大弄明白;即时触摸使用的词典,也还没搞定楚英汉的怎么用;待机时间还凑合,可充电速度真的有点慢。

最近用它主要有几个场景:
监考时用它做简单的字处理,校对个文稿什么的;宅家又不想端坐电脑前的时候,用它上上网,看看视频;旅行的时候用它存储一些之前来不及看的资料、攻略之类(还有某同学和某同学用它来切水果)。
更主要的是,我可以在路上或者床上或者随便什么地方(哪怕光线不好)看看书了,平时纸书并不那么方便携带,电子书非得坐在电脑前阅读。这回好了,需要读的书,只要能找到电子版,很方便地可以在任何时候翻看那么几页——我依然喜爱翻开纸页的质感,但是我也完全不会排斥电子书的感觉。

最后的结果是,我最近读了比通常时间多得多的书。每天睡前可以抄起kindle,读几页喜欢的书再睡觉了,上学期期末,杂事缠身的我还是在床头和假期旅行的路上,读完了《尘埃落定》,一本好书加上随机的环境,带给我非常舒适的阅读体验。假期回家,身边资料很少?没关系,网上下载一本注册建筑师的复习题集,很方便就可以看看。《我的建筑师》也是在床上、沙发上拿着kindle看完的。我觉得阅读的舒适性可能源于阅读不再需要正襟危坐或者需要买来实体书,电纸书让它变得很简单,当我们可以很方便地展开阅读时,阅读量自然而然就增加了。我读注册辅导资料时,会偶尔用《边城》调剂,需要什么资料或者查词的时候,直接上网就搞定了,并不需要一会儿翻本这个书、一会儿翻本那个书、一会儿坐到电脑前……多用的便携产品带来的随意感方便了阅读。

丫丫说过让我写个评测,我还真不想这么正正经经地做这个事情,只是分享一点自己的感受。至于对kindle有兴趣的朋友,我只想说:用什么产品并不取决于产品本身,而取决于使用者,毕竟,世界上有那么多那么多不同的产品,只要你确切地了解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你几乎一定能够找到你想要的。

死亡诗社

2012年02月3日,星期五

由某小朋友推荐,找来了《死亡诗社》看。

 威尔顿预备学院以其沉稳凝重的教学风格和高升学率闻名。新学期文学老师John Keating(Robin Williams)的到来如同一阵春风,一反传统名校的严肃刻板。
  Keating带学生们在校史楼内聆听死亡的声音,反思生的意义;让男生们在绿茵场上宣读自己的理想;鼓励学生站在课桌上,用新的视角俯瞰世界。老师自由发散式的哲学思维让学生内心产生强烈的共鸣,他们渐渐学会自己思考与求索,勇敢的追问人生的路途,甚至违反门禁,成立死亡诗社,在山洞里击节而歌!

看片子过程中,我一直在想:作为老师,要传达给学生的是什么?之所以在此不用“教”一词,是因为我觉得:老师与学生之间,是不是真的就是教与学的关系,这本身就是存在疑问的事。所以当我这样追问自己的时候,不禁回顾自己二十几年的学生生涯。在这二十几年中,学过的课程也是相当不少了,但是回头梳理一下,究竟多少东西是能学到能记住的?上学期期末监考时,我翻看学生的书本,花了好一会儿才看明白《线性代数》课本的前几道例题。实际上,书中的内容,已经基本上都不记得了。
回想学生时代,对老师讲的东西里,印象最深的并不是课本上最简单、最难、最重要或者是最关键的东西。忘掉的东西太多太多,所能记住的,可能是老师的一句有趣的话,一个表情甚至只是一种语气:现在还记得大一时给我们代了几节英语课的王金玲老师讲到生日礼物那一课的时候,念到课文中”a pony!”那一句时那悦耳的语调,真像铃声一样,让我瞬间感到英语之美。想到的是姜湘山老师讲到卫生洁具构造的时候,说起“一个朋友”曾经把钥匙掉进大便器,他劝他“不要悲伤”(因为大便器有存水弯)那句带有浓重南方口音的话,现在想起来还不仅莞尔;想起英语老师常乐在大二最后一节英语课后课上给我们唱起《body guard》中那句“I will always love you”时的感动……甚至还想起了小学英语老师上课时对我们说:“你们即使不想流芳千古,也得遗臭万年吧”带给我的震撼;想起王其亨先生上课时说:“你们学到的都是被阉割了的历史”;想到张玉坤先生指导论文写作时对于综述作用和意义的强调……记住的不是大段的课文,确实感动的瞬间,这恐怕也是不少老师意料之外的事吧?
所以,带给学生什么最重要?我以为那不是知识,而是方法;不是意义,而是兴趣;不是成绩,而是能力;不是思想体系,而是独立思考的态度。一位优秀的建筑师、优秀的理论家未必是个好老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者也”,好老师只是个向导,不是个领队。一个好老师,即使知识掌握上占据了相对于学生的优势,也不应该是凌驾于学生思想之上的导师,“萧规曹随”并不适合教育过程,如果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创造力,那与其说是学生的不幸,不如说是教师的悲哀。
《死亡诗社》打动我的地方,并不在于师生情感,而在于教育方法:昆廷将那篇看上去很优美的前言视为狗屎并要求学生撕掉,正是因为那样机械的教育限制学生的思考。我们经历了多年教育之后,思路可能还不如一个孩子开阔,创造力所剩无几,正是因为我们接受了过多的这类教育。
回想高中时,初中教我们物理的李老师,给我最大的帮助是在我能回答好问题时表扬我,让那么虚荣的我很快建立起对这门课的兴趣,于是后来在竞赛中获奖,乃至在中考中考出单科第一的成绩也就都顺理成章了。而高中时我们的老师更多的是讲解题方法,就再难以取得好的成绩了。一位给我们上课的老师开了课后补习班,教授我们各种做题的知识和技巧,我高考的化学成绩确实也还不错。可惜,她并没有告诉我们,各科成绩是要总体考虑的,过分将精力投在一处,其实对整体并无益处。
昆廷要求学生学习他,站在讲台上,换个视角看世界。其实我们换个视角的话,课程的成绩有什么意义?我把题出简单一点,大家的成绩马上就可以提高。而他们在期末拼死拼活背下来的知识,5年、10年之后真的还能记住么?所以或许,灌输知识还不如培养兴趣。我觉得,我讲课要带给学生的,一个是这门课有意思的观念,一个是如何来用自己的力量将整个知识体系串联的能力,换个角度说,要学会独立思考——这是比记住多少知识,学到多少方法更重要的事情。
若干年后,他们回忆起我的课,应该回忆起什么?是故事、是激情、是乐趣、是诗,是一些大白话可以听明白的道理。我不打算站上桌子,但是如果谁在10分的论述题中答出我预料之外的精彩,我真的可能会给他卷子加20分的。
死亡诗社

设计院的故事5(zz)

2012年01月28日,星期六

五 宋大师

  当设计院的体制改革接近尾声的时候,铅笔已经熟悉了自己的工作环境。由于部门间也进行了改革,所以老的方案组被拆开了,原组的人都分到了总工办和建筑组,于是,铅笔认识了宋大师。
达人,也许是个日本词,意思是在某一领域有突出才能或非凡成就的人。达人的反意词应该是菜鸟,而铅笔则属于后者。想起宋大师,铅笔的脑中总会浮现达人这个词。宋大师学的是俄词,但这不妨碍他成为一个CAD高手。如果有人觉得两手飞快的在键盘鼠标上飞舞就叫做CAD高手的话,那也太瞧不起这个软件了。

  只所以铅笔觉得宋大师是个高手,是因为他发现新调到办公室的宋大师用的CAD和他自己电脑里装的CAD不太一样,而且可以自动画门画窗画墙线。因为上文中铅笔懂得了知识就是生产力的道理,于是他很谦虚的搬来凳子坐在了宋大师边上。
  可是让铅笔意外的是,宋大师并不觉得被铅笔看成高手有什么荣耀性,于是,他站起身来跑到走廊外吸烟去了,留下呆呆坐在宋大师电脑旁边的铅笔。
  所幸铅笔是个脸皮厚的家伙,上学军训的时候,铅笔因捣乱曾被罚独自站在操场的领操台上站军姿,而且在这一过程中,他的两个腿关节之间还夹了一块教官塞的鹅卵石。在接受过全校师生注目的洗礼后,铅笔觉得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让人丢脸的事了。
  所以铅笔自己动手点开了宋大师桌面上的CAD图标。当CAD运行起来后,铅笔发现这个版本真是和自己用的有很大的区别。例如在最上面的菜单里,有插门窗,画墙线,画散水等好多子项,这让铅笔觉得很兴奋。正在他埋头钻研的时候,宋大师抽完烟转回来了。

  铅笔主动搭话:“宋工,你这个CAD真棒啊,怎么弄的啊?”
  也许是宋大师被铅笔自来熟的厚脸皮打动,竟意外的问了句:“想知道啊?”
  铅笔激动的点了点头:“是啊,真不错啊,是你自己做的吗?”
  “对啊,怎么样,不错吧?我自己编的程序。”
  “太厉害了,如果用这个的话,工作效率会提高好多啊!宋工真是高手,我从来不知道CAD可以自己编程序的。”铅笔连忙拍马屁。
  铅笔的话让宋大师也兴奋起来:“当然了,我想把这套东西卖给院长,然后全院推广。”

  宋大师的话让铅笔一阵迷茫:这个东西也能卖钱?
  其实这也不能怪铅笔,那个时候铅笔只在电脑专卖店的柜台里见过一两套正版软件,当然就更不知道有知识产权这一说法。他只是觉得好用的东西就应该拿来用。
  既然是要卖的,那肯定不会轻易给铅笔了。于是他有点沮丧:“那编程一定很复杂了?”
  宋大师可能发现了铅笔的沮丧,说实话,在市院宋大师总有种怀才不遇的感觉。因为院长并不太了解电脑辅助设计系统对设计师的作用,所以对CAD方面的东西也不是太重视。见有人对他的程序很感兴趣,宋大师也来了兴致。他打开自己的小柜子,从里面摸出一本书,递给了铅笔:“自己看看吧,这里面有简单的介绍。”于是,铅笔心怀感激的接过了这本破皮书,心里颇有种武侠小说里接过世外高人的神功秘芨般的感觉。

  在以后的日子里,铅笔发扬了脸皮厚的特长,不懂就乱问的精神,终于了解到了CAD的博大精深,他也越发虔诚的整天粘在宋大师的电脑前。据宋大师后来讲,他当年刚学CAD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愿意帮助他。学俄语他硬是自己摸着英汉词典完成了第一本书的学习。

  可是宋大师其实并没有在市院呆多久,不久以后,在和总工大吵了一架后,他就辞职了。临走时留给铅笔一堆书和笔记。这让铅笔很伤感,因为这是他参加工作以来目睹的第一个炒老板鱿鱼的实例。
  在翻看了宋大师的秘芨之后,铅笔决定放弃学习这么复杂的东西。所以直到现在,铅笔也没弄明白那些程序是怎么编到AUTOCAD R12里面的,那些书和笔记在他离开设计院之后,仍旧留在了宿舍的抽屉里。
  不过铅笔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因为不明白一件事而很烦恼,那么你大可去问别人。而他们应不应该告诉你,那就是他们的烦恼了。

My Architect: A Son’s Journey/我的建筑师

2012年01月27日,星期五

终于找到了这个电影:《My Architect: A Son’s Journey/我的建筑师》,没有缓冲完就开始看。
路易康 一直是我眼中一个独具神秘魅力的建筑师,一个建筑哲学家、诗人。关于他的故事,我不仅从各个方面听到,也在课堂上向学生转述过,但是这个片子一直未能找到。

在父亲去世25年之后,对于藉由访问他的建筑作品、同事和亲朋,追忆父亲的点点滴滴,在建筑中实现了对这个家庭生活上混乱,面对工作却极其严肃的父亲的理解。康最打动我的是他的建筑哲学,他追求对称、秩序、有力量的几何体,追求纪念性、逻辑的完美和永恒。而从这个片子中看到的几个小细节是我以前未曾听说的:1.贝聿铭说康告诉自己他的某个建筑灵感来自苏格兰;2.萨克医学研究中心是比理查兹中心更受建筑师喜爱的作品;3.康常常在旅途上;4.作为一个身材矮小、其貌不扬(脸上还有难看的疤)的家伙,康却有超出常人的魅力,除了妻子,他还有两个只爱他的情人,并分别为他育有子女。
导演,也就是康的儿子在采访孟加拉国会大厦的使用者时,他们对这栋建筑的喜爱让人感动,在他们眼中,康亏欠了给家人的爱,却把更大的爱带给孟加拉人民——一个建筑师受到承认能到这个份儿上,夫复何求?
最终,儿子在父亲的建筑中追寻到父亲的身影,他开始理解自己的父亲。
学建筑的朋友可以点击前面的图片进入观影页面,希望你也会喜欢。
一直在想,怎样才是一位真正的建筑师的生活?他的建筑、他的音乐、他的美术,他的爱和生活。当我们想一个偶然造访的外星来客一样小心地看着我们周遭的世界之时,世界还是其他人看到的样子么?它庞大、复杂、迷乱、沉重,它渺小、单纯、明晰、轻灵,它跟其他人所感知的有点不一样。当你的注意力不再仅仅局限于衣食住行、吃喝拉撒的简单生理需要时,就像跨进了一部永远无法预测剧情的影片。你不再是循规蹈矩的普通人,而是跟随着自己感知和感觉前进,你的视线会投向白云尽头的远方,心也敏感起来,那么你的邋遢、狂放、敏感和投入都显得自然。
康看到的世界是怎样的?他纷乱的工作室里却孕育着清晰的逻辑。去年我上课的时候就感觉到感动,中空的石头、serve and served space,突然觉得很想一只找到共同频率的座钟:他在那边鸣响,我在这边回应。
很冲动地将视频推荐给了好几个认识的人。也许他们会对我在大过年推荐一个这样的视频感到实在无厘头吧?可是我固执地觉得,我们并不能真正理解以为设计师的作品——如果我们完全不了解他的生活。

(转载)设计院的故事-4

2012年01月10日,星期二

四 雷公

雷公是个人,是姓雷的工程师。
姓雷的名人其实不少,比如说:雷锋,雷老虎,雷震子。。。。铅笔也恰巧认识了一个,那就是设计院人称义气雷的小雷。
小雷和铅笔是同期来设计院的,不过他学的专业是电脑,所以顺理成章的就成了赵主任的手下,被分配到了电脑室。小雷是个满清鞑子,不过身材却是标准的东北人,后来有人给小雷起了个外号叫做毛裤雷,原因是他夏天穿短裤的时候露出的黑厚一层腿毛会让人觉得他穿了一条毛裤。

小雷的家在外地,所以晚上住在设计院后楼的一个二层小楼内。和他一起住的人凑巧结婚搬走了,于是床位就空了下来。而铅笔因为一些原因,不想在家里住,便搬了过来,和小雷做了室友。
如果有人在简历的专长添上喝酒的话,那这个人一定是小雷。小雷很喜欢喝酒,有时候比喜欢女人还要更喜欢一点。小雷是在天津上的学,所以学了一口不三不四的天津话,每次喝完酒他都会用这口外国天津版普通话跟我们乱侃,据他说这是在大学时养成的毛病。
小雷是铅笔在设计院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当时的两个人都很落魄,常常两个人兜里的钱加在一起也不超过十块钱。就是这样,他们还是养了一只猫。猫的名字是铅笔取得,很响亮的一个名字:超人。为了这个名字,小雷的妹妹还曾经为超人做了一条红色的内裤。可是超人这厮完全不懂得小雷妹妹的一片苦心,每次给它穿上红内裤之后,它都会连撕带咬的将内裤扯下,完全不顾礼仪廉耻的光着屁屁到处跑。
超人为小雷和铅笔的单身生活带来了乐趣。关于超人的事迹,后文还要再细表。小雷也是个会拆电脑会做win95的强人,铅笔对强人总是很佩服,于是他们就成了朋友。那时的设计院还没有成立食堂这个部门,所以两个人总是被吃饭问题所折磨。而这时常常会出现救世主之类的英雄,辟如说赵主任和老大。赵主任总是帮老大做些效果图来赚外块,老大也因为老婆孩子不在身边而常和赵主任吃饭店。赵主任吃饭时总会叫上小雷,而小雷则会叫上铅笔,于是乎,四个人倒是常常聚在一起,当然买单的都是老大和赵主任。就这样,铅笔在设计院里有了三个朋友。
前文说到非常官方的赵主任,其实是个很好的人。他有一颗年轻的心,说这话是因为他在我们面前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年逾三十的老头,总是自我感觉还是挥斥方遒的年纪。但仅仅是在朋友们面前。如果在院里其他同事面前,他仍旧是那么官方。这让铅笔很不解,他搞不清哪个是真正的赵主任。

时间如果在不经意间总会飞快的过去。当不近人情的冬天到来的时候,铅笔和小雷终于体验到了饥寒交迫的感觉。设计院的宿合不能说破旧,只能说非常破旧。一间屋子西边和北边各开一个窗,东边则是门。当寒风穿过房间旁若无人的在屋里呼啸的时候,门窗都在不停的颤抖。铅笔用电炉子烧开了水,然后用三个大的可乐瓶子灌了后,塞在了被里,这才微微的抵挡了寒冷。当然,睡觉的时候是要用枕巾蒙上脸的,要不然半夜就会发现脸已经麻木了。

如果以上的形容还不足以让大家知道宿舍的破旧的话,那下面的事就一定可以证明:
铅笔早上醒来,觉得很口渴,就端起放在床头桌上的茶杯,刚要喝的时候发现有点不对劲,仔细一看,杯子里已经结上了冰。铅笔心有余悸的摸摸自己的脸,发现还是仍存活在这个世上真是个奇迹。
从那时起铅笔就下了决心:以后自己绝不设计三面带窗的卧室。
而小雷相对就好得多。因为在学生时代他是个运动分子,所以身上有结实的肌肉和厚厚的皮下组织,也因此可以有效的抵挡寒冷。每当看见小雷只穿着三角裤在宿舍里乱晃的时候,铅笔就又明白了一个道理:
人比人,真是要气死人。